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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城义工QQ群,微信群管理“十禁止”

时期:2018-06-11 17:58:53 点击数:

      青城义工QQ群,微信群管理“十禁止”

为进一步提高青城义工团队整体素质、凝聚力和执行力,规范青城义工QQ群个微信群管理,现就青城义工QQ群和微信群管理提出十条禁止事项,具体如下。
一、禁止发布未经群管理员同意的各类通知;
二、禁止转发没有经过自己证实的求助信息;
三、禁止转发诅咒信息;例如:...不转发会怎么样怎么样...;
四、禁止群员之间在不熟悉之前单独赴约会面、发生经济往来等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组织无关;
五、禁止在群内公然辱骂他人、谩骂他人、捏造事实、诽谤、恶意攻击、揭露个人隐私的行为;
六、禁止在群内发布政治、宗教、色情、暴力、低俗等不当言论和话题; 
七、禁止破坏组织和谐,制造、煽动组织分歧,影响组织团结;
八、禁止歪曲事实、散布谣言,扰乱群内秩序;
九、禁止在群内发布买卖交易商业广告行为;
十、禁止在群内发布上传木马、恶意软件、色情、赌博、反动、恐怖、暴力等不良内容的消息。
   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者,群管理员予以劝退或清理出群;情节严重触犯法律者,将交由有关司法部门处理。请青城义工各QQ群、群内爱心人士和义工同仁共同遵守,努力把青城义工(原潍坊爱心义工青州服务中心)的微信群和QQ群打造成一个和谐、向上、充满正能量的公益平台。

 

附件       

青城义工现在有了爱心单位,只有管理员~刘滢才可以把爱心企业的活动信息(广告)发微信群和QQ群

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青城义工管委会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2018年1月9日